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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研究提出本市粮食宏观调控、总量平衡以及进出口总量计划的建议,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。
2、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粮食储备的法规、规章和政策,负责地方储备粮管理。
3、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的规模、品种、布局计划和收储、动用建议,按规定批复市级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,并按规定通报有关情况。
4、指导落实市级储备粮库存数量和质量管理工作,指导协调区(县)级储备粮管理。
5、负责落实粮食购销政策,指导粮食购销企业的购销业务;负责粮食收购资格的行政许可。
6、负责指导协调粮食产销合作。
7、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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